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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第二子!恒宇4.02亿摘城南50亩宅地 楼面价逾4千/㎡

    2019-01-02 12:43 蓝房网整理 评论

    12月21日上午,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在局六楼会议室举办2018年第十次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拍卖活动。现场拍卖樟〔2018〕拍07号宗地,该地块面积50.23亩,位于县南城区刘岐大道北端西侧,规划用途为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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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地块曾于2018年11月28日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对外公告,这也是永泰2018年第二幅采用“预申请”制度出让的地块

    最终,福建恒宇创泓投资有限公司以底价40200万元人民币成功竞得樟〔2018〕拍07号宗地,平均楼面地价4001元/㎡这也是恒宇集团继2017年斩获樟2017拍01号地块(恒宇国际公馆)后,永泰版图再添一子。

    宗地樟〔2018〕拍07号地块位于永泰南城区刘岐大道北端西侧,土地面积33488平方米(合50.2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地块容积率要求不超过3.0,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10%。建筑限高100米。

    宗地按照相关规定配建装配式建筑。此外,竞得人还应配建居民多功能活动广场、健身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

    该地块位处永泰城南片区,紧邻刘岐大道,近享永泰动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同时周边还分布有永泰一中、城峰中心小学等教育配套,近邻大樟溪及江滨公园、塔山公园、联奎公园3大公园。

    目前永泰城南板块在售/待售楼盘主要有恒宇国际公馆、世茂永泰温泉小镇(均价约8000元/㎡)、永泰外滩1号、润城温泉一品等。

    今年来,永泰城南板块共成功拍卖出让四幅商服/住宅地块,除了中茵天俊住宅地块(永泰外滩1号)及恒宇地块外,还包括一幅汤洋村温泉养老项目商服地块(福建省颐宁养老有限公司竞得)以及一幅美食街项目商服地块。

    前者作为永泰县首个民间投资的中高端养老项目,于2018年8月16日出让,并于同年12月28日开工。后者位于南城区小汤山文化中心(六馆一中心)对面,用地面积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现已动工建设,预计2019年正月开街。

     

    扩展阅读:恒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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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宇集团掌舵人林明先生,1965年出生在永泰县大洋镇下苏村。 2006年,他注册成立了恒宇集团,总部设在福州市,走上了一条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综合性集团化企业道路。涉足到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贸易、金融、投资等各项领域,业务遍及福州、厦门、南宁、三明、桂林等多个城市,集团控股及投资的企业达十多家。

    本着“恒德载物,筑家守宇”的经营理念,秉承“诚信、务实、创新、卓越”的企业团队精神,恒宇集团所竣工的项目多数创造了省优、市优等级别质量工程,为企业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也为永泰“建筑之乡”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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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土地出让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10%。宗地按照《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配建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

    2、竞得人应配建:(1)居民多功能活动广场一处,占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2)健身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3)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及时向县政府指定单位提交养老设施移交清单,无偿移交产权;(4)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并对外开放使用;(5)再生资源回收点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6)环网柜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7)避灾点一处,容量不少于100人;上述配套设施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并合理设置方便使用。

    宗地所建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县政府相关单位。

    3、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县住建局函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18年12月20日16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2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发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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