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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收官土拍敲定!上街宅地降价30%后第三次"上架"

    2022-12-08 21:20 蓝房网整理 评论

    12月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决定于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0:00分别公开拍卖出让两幅宅地,总面积约67.31亩,总起拍价2.79亿元

     

    其中,上街省委党校旁一幅“回锅”地第三次拍卖,起始价再打7折。青口汽车城则迎来今年首幅宅地出让,不过住宅需全部作为社会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土拍明确提出,竞得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不得价外加价违规销售、不得捆绑精装修销售、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不得利用“学区房”炒作、销售合同不得采取霸王条款等其他违规条款。这也是闽侯土拍中首次出现该规定。

     

    去年8月,福州六城区在第二轮集中土拍出让条款中首次提出严禁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并由属地房管部门(长乐区由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监管【点击了解>>】。

     

     

    据蓝房君统计,不算本次出让,闽侯县(不含高新区)今年推出7幅住宅用地,其中3幅流拍,4幅为安置房用地。高新区推出5幅住宅用地,其中2幅成交(1幅商品房、1幅租赁房),1幅流拍,2幅受疫情影响取消出让。

     

    也就是说,今年闽侯(含高新区)截至目前仅成交1幅商品房用地(国贸江屿原),后续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如何变化,蓝房君将保持关注。

     

    地块出让信息如下——

     

     

     

    上街省委党校旁“回锅”地三进宫
    起拍价再打七折

     

    宗地编号及位置:2022-11号/上街镇厚美村

    土地面积:29774㎡(44.66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3527㎡(35.29亩)公共绿地6247㎡(9.37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1.7,公共服务设施不小于1490㎡

    建设限高≤36

    出让起始价:2.45亿,最高限价3.67亿元

    起始楼面价:6126元/㎡

    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18943元/㎡

    拍卖方式: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出让

    其他要求:沿地块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由竞得人出资建设;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省委党校1号路(侯官大道)

    地块解析:

    该地块最早于去年12月出让,不过临时“下架”。今年3月该地块第二次入市,取消原配建一栋人才限价房,起始价从3.95亿下调至3.5亿,销售备案均价从19890元/㎡下调至18943元/㎡,不过依旧无人报名而流拍。

    此次是该地块第三次“上架”拍卖起始价由原3.5亿再打7折,降至2.45亿,起始楼面价也从8751元/㎡下降至6126元/㎡

    地块位于闽侯上街镇侯官大道东南侧,临近乌龙江,高层建筑具有一定瞰江景观资源。

    周边配套有省委党校、均和云谷产业园、厚美小学及闽侯六中(闽江学院大学城附属中学),闽侯三桥也在规划中,远期轨道交通A1线拟在地块西北侧布局站点(以实际为准)。目前周围民房较多,配套待完善,地块西南侧有一处祠堂需留意。

    上街侯官片区此前热度高涨,阳光城、保利陆续以高溢价或摇号拿地,片区楼面价纪录也达到11484元/㎡。目前市场回归冷静,周边在售住宅有阳光城旭辉·榕心江来保利阅江台,均价约1.6-1.7万/㎡。

     

     

     

    青口汽车城今年首幅宅地出让
    住宅全部作为社会租赁住房

     

    宗地编号及位置:2022-12号/祥谦镇澜澄村洋山路

    土地面积:15097㎡(22.65亩),其中实用地面积12537㎡(18.81亩),绿地面积2560㎡(3.84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2.4,计容商业面积≥2500㎡且≤3000㎡,公共服务设施面积≥380㎡

    建设限高≤60

    出让起始价:3400万,最高限价5000万元

    起始楼面价:1130元/㎡

    拍卖方式: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出让

    参考位置(以实际为准)

    其他要求:

    ◆ 本宗地建设住宅全部作为社会租赁住房由竞得人自持

    ◆ 所有商业用房由闽侯县国有营运中心按6103元/㎡回购;

    ◆ 沿地块西南侧应按规定退让城市公共绿化带3.84亩,由竞得人出资建设,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北侧洋山路。


    其他出让须知——

     

    ◆ 上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4年1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7年1月11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 竞得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不得价外加价违规销售、不得捆绑精装修销售、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不得利用“学区房”炒作、销售合同不得采取霸王条款等其他违规条款。

     

    ◆ 开发商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必须满足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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