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闽侯人!个人与企业隐瞒疫情,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_福州蓝房网
资讯>今日要闻
分享 导航
    • 数据魔方
    • 二手房
    • 航拍
    关闭

    @所有闽侯人!个人与企业隐瞒疫情,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2020-02-11 11:12 闽侯广播电视台 评论

    疫情当前,一些人却有隐瞒接触史逃避隔离等行为,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为此,闽侯县根据有关规定,发布疫情期间个人与企业诚信十戒,即日起对违反疫情期间严管严控措施行为的,将其列为严重危害疫情防控秩序失信行为人,列入诚信黑名单,有关信息将上传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所有闽侯人、企业以下这十戒您可要记牢啦!千万别“破戒”否则后果很严重!

    个人诚信十戒

    1、隐瞒、不主动报告武汉、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行为;

    2、隐瞒、不主动报告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的行为;

    3、隐瞒、不主动报告发生的发热症状;

    4、不配合开展医学观察的行为;

    5、居家隔离期间随意串门;

    6、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行为;

    7、不配合现场执法人员要求接受检查(调查)的行为;

    8、制造传播谣言、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行为;

    9、在公共场合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的行为;

    10、其他应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行为。

    企业诚信十戒

    1、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隐瞒、缓报、谎报重点关注人员的行为,重点关注人员包含患者、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开展隔离(医学观察)等人员;

    2、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未严格遵守省市县延迟复工规定、未科学做好复工准备、未提前申请复工,擅自复工的行为;

    3、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组织聚会聚集或提供场所的行为;

    4、基层卫生所、医药零售商店未报告发热病例、发热药品购买人员情况的行为;

    5、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6、夸大功效虚假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

    7、截留防控物资、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8、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的行为;

    9、以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的用品等名义,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10、其他应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行为

    免责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蓝房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团购报名

    姓  名:
    手机号码:
    意向楼盘:
    我要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开盘

    回到顶部
    选择分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