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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景苑启动策划销售代理招标,项目业绩竟是这样考核!

2022-03-21 11:49 蓝房网 评论

今日,由铁发集团开发建设的“大洋景苑小区”正式对外启动项目房地产全程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含合同签订及备案、银行按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等服务)及广告推广费包干业务的招标活动。
 


“大洋景苑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7196 ㎡,总建筑面积约96545.58 万㎡,建筑密度29.62% ,容积率3.97≥3.5且<4.0 ,绿地率30.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 100 m,住宅套数 552 套,其中可售94套,地下室可售车位109个(含8个微型车位),具体数量以预售许可证为准。。





“大洋景苑小区”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于2022年4月11日正式开标

投标人需符合以下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②取得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过期的,可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不再备案材料)或在龙岩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证(含分公司);

③具有房地产全程销售代理、策划能力,拥有独立的咨询顾问与广告包装团队,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④投标人在5年内(含5年)具有累计计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含20万平方米)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业绩(注:需提供销售代理合同,销售业绩以代理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计算
值,若代理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的,则以开发商提供的书面证明或代理项目的预售证作为销售业绩计算)或者单楼盘可销售金额不低于30亿以上(含30亿,需提供销售代理合同,销售总额以代理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销售单价为计算值,若代理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及销售单价的,则以开发商提供的书面证明作为销售总额计算);

⑤投标人在5年内(含5年)具有渠道分销累计计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含20万平方米)房地产渠道分销业绩(注:需提供渠道分销代理合同,渠道分销业绩以渠道分销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计算值,若代理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的,则以开发商提供的书面证明或代理项目的预售证作为渠道业绩计算)或者单楼盘渠道分销可销售金额不低于30亿以上(含30亿,需提供渠道分销代理合同,渠道分销总额以渠道分销代理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销售单价为计算值,若代理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及销售单价的,则以开发商提供的书面证明作为销售总额计算);

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操盘人员(销售总监)应具有三四线城市及以上操盘经验,3年(含)以上同岗位操盘经验,不少于2个(含2个)项目操盘经验且单项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楼盘策划及销售业绩。销售经理、策人员理应具有3年(含)以上同岗位操盘经验;

投标人中标后需承诺在本项目所有住宅房源完成销售90%(按可售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以前,不得在本项目半径直线距离3公里范围(两个项目之间用地红线直线距离最近点)内承接其他楼盘的策划销售代理(需提供书面承诺)

⑧投标人应具备公司财务独立,健康运营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⑨投标人项目组应至少包括如下构成:销售总监、销售经理、策划师各 1 名,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从业经验,且具有2个项目以上同岗位经验。销售总监、销售经理、策划人员等应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岗位证明材料;

⑩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⑪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中公示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①投标人企业策划及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合同可只提供签订双方主体、代理体量及盖章部分的页码),合同须有开发企业和销售企业双方盖章,若合同上未体现销售代理体量,须由开发商另行出具体量证明材料(如开发商提供的书面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②操盘人员(销售总监)楼盘策划及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操盘人员(销售总监)操盘经验证明,经验证明须有开发企业盖章,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力,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就项目业绩考核做出了说明:

1、甲、乙双方同意,在每批代销房源推出之前,共同根据销售市场情况制定该批房源的现场销售单价及相对应的折后单套销售底价,并由甲方最终确定。现场最终销售单价不得低于相对应的折后单套底价,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出售,则差价由乙方补足,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收取成交金额10%的额外惩罚措施。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最终确定的现场销售单价及相对应的折后单套底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乙方不得以甲方上述定价高低等原因作为乙方自身违约的抗辩理由。

2、本项目按以下销售任务指标设立营销激励机制,提前1个月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50%的,奖励总销售额的0.5‰;提前3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70%,奖励总销售额的0.5‰;提前6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90%,奖励总销售额的0.5‰;三项奖励可重复计算,但激励总金额不超过总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含)”,具体销售任务指标明细如下: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同营销节点对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激励,激励资金由乙方负责支出,乙方不得拒绝。乙方的团队激励方案应报甲方备案。

4、车位以商品房销售指标的30%计入业绩考核指标,若乙方未按时完成相应节点的销售指标,每个未完成销售指标的节点扣除总销售额的0.5‰作为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可累加,也可与奖励金额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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