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17:23 人民政协网、蓝房网 评论
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备受争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议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据悉,这是周世虹继2018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提案后再次发声。
转嫁风险 违反市场交易规律
对购房人显失公平
“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制度有其历史背景,但不可否认,其总体上违反市场交易规律,对购房人显失公平。”
周世虹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具备了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发展也为开发商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方式,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历史条件已不复存在。
“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弊大于利,改商品房预售为现售已经水到渠成。”周世虹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发商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先预付房款后交房,不仅让购房者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资金成本,还会导致开发商挪用、占用资金等风险。
“由于公摊面积存在缺少限制性标准,由开发商委托房产商测绘面积,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等导致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和不断上涨。”周世虹建议,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制度。“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售房价格,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
2018年福建住建厅发文
福厦试点提高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商品房预售制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香港。1994年7月,我国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
1994年11月,住建部颁布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登上中国商品房市场的历史舞台,并不断完善。
商品房预售制度成立之初,是为了解决开发商缺钱的一种融资手段,在早期开发商普遍缺钱的情况下,加快开发项目的资金周转,降低了开发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推动了楼市发展。
但随着楼市的发展,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弊端慢慢显现,楼盘烂尾和货不对板的情况频发,购房者承担了未来房屋烂尾、质量等风险!
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曾建议决策部门考虑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2009年全国两会,民革中央向政协会议提交了集体提案,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
201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2018年4月,福建住建厅曾发文提出,福厦试点提高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2020年3月,海南出台楼市新政,对于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引发市场轩然大波。
虽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频繁被提出,也有南宁、海南这样的城市地区试点,但是都没有成功。不过可以看到,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逐渐成了很多省市单位的共识。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开发商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开发成本的增大。会导致开发周期加长,资金回笼较慢,融资不畅、甚至资金链断裂等一系列问题,对供给和地方财政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所以,想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融资渠道要比较通畅,房地产企业没有资金压力;二是供需平衡,房价平稳。
不过目前来看,包括福州在内的多数城市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之前的征收房产税、取消预售还是取消公摊,对于房地产业意义重大且影响牵连甚广,而不仅仅体现在市场房价波动和新老业主与开发商的利益冲突之上,对于不少以房地产业为经济命脉的城市而言,变革难度更是不易。
有观点认为,短期内商品房预售制度还会一直存在,政府只能通过“交房即交证”“预售资金监管”等手段对开发商进行约束。
对此,网友们也议论纷纷——
@卤蛋闯世界:没了预售,房企又得倒下一大片。
@ys46292 : 花钱最大的商品却看不到现货,早该取消了。
@AB_Clampju : 好是好,但是那群既得利益者不可能拿自己钱包开刀。
@三月野花满山坡 :监管的宽松,让本应该合理的道理变歪了。业主可以校验自己的使用面积,但是无法计算公摊面积。所以大家想寻求一种,在无法改变监管的情况下,可保护自己权益的办法。很多明眼可见的事,开发商都敢手脚,更何况看不见的公摊面积。
对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及取消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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