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2日一早,永辉超市闽清坂东店复业经营。据悉,3天前,该店因一名员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被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知停业整顿三天。该员工经两次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化验结果均为阴性,被排除了疑似感染,门店也获批恢复经营。
永辉超市坂东店店长陈家平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门店人手短缺,员工们长时间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2月7日,坚守岗位十几天的陈某琴因感冒低烧37.4度到医院就诊,在抽血送往福州检验等待结果期间,门店接到了关张的通知。
“停业整顿期间,我们立即对公司全体员工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员工身体抱恙。”陈家平介绍,该店还对全部通风设备进行检修调试,在坂东镇政府支持下对卖场内各个角落展开彻底消杀,并强化了对员工的防护培训。
11日,坂东镇镇长带队到店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细节落实情况,当天,门店也获批示重新开业。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包括永辉闽清坂东店在内的每家永辉超市门店都成立了督导组检查各项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在店门口检测顾客体温,是否佩戴口罩,店内广播持续提醒顾客在购物过程中保持间距,并在收银台前划线,要求顾客按划线位置排队。每天门店还安排多次消杀清扫,包括对顾客接触过的购物篮等进行消毒。
“目前店内货源充足,商品价格稳定,各项防疫举措也落实到位,不少前来购物的顾客也表示感到放心。”店长陈家平说,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员工防护、门店日常消杀等工作,为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保障民生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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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2月11日0时-24时,漳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长泰县2例);排除疑似病例2例(长泰县1例、东山县1例)。
患者郭某(长泰县),女,53岁,有武汉返漳人员接触史。2月9日被漳州某定点医院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发病期间,与其密切接触者24人已集中医学观察。
患者连某(长泰县),男,33岁。自驾从武汉返漳后,2月10日到漳州某定点医院就诊,随即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在漳发病期间,与其密切接触者36人已集中医学观察。
对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主要场所公布如下:
芗城区:新浦路6号、人民里25号、丹霞商贸城、巷口社区后港、上江名都、永鸿国际城、福海阳光。
龙海市:石码镇明发广场。
云霄县:莆美镇福锦中心广场、火田镇圆峰村。
东山县:康美镇城安村。
诏安县:红星乡楼仔村。
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美宫村、林墩工业区江都村。
2例患者(龙文区1例、诏安县1例)从武汉回漳后直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陈某,女,姜某,男,二人系夫妻关系
住址:
三元区莘口镇蓬坑村。
确诊时间:
陈某 1月24日
姜某 1月24日
1月19日,自驾车从武汉返回三明市三元区,于1月20日5时左右到三元区莘口镇蓬坑村家中。
1月22日下午至23日17时,陈某感觉身体不舒服自行居家休息,期间只接触家人,未与其他人员接触。
1月23日17时左右,夫妻俩人自驾车前往医院,于18时左右就诊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转发热门诊隔离治疗。
1月26日晚,患者送往三明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
区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4人,留观4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一、赖某,女,庄某,男,二人系母子关系
住址:
永安市小陶镇五一村。
确诊时间:
赖某 1月24日
庄某 1月24日
1月20日,从武汉乘坐D3286次动车于15:48时抵达三明北站,16:04时转C9641次动车到永安南站,乘坐家人小车抵达小陶镇五一村家中。当晚用餐后庄某在岬头自然村散步。
1月21日,庄某到亲属、同族人家中泡茶、吃晚餐,餐后回家休息。当日,赖某在家未出门,有轻微咳嗽症状。
1月22日,赖某前往小陶及大陶菜市场买菜,在亲属家逗留约半个小时,未去其他地方。当日,庄某自觉有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症状,在家休养。
1月23日午饭后,直接到永安总医院南院区发热门诊就诊,期间未与他人有过接触。
市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12人,留观12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二、肖某,男
住址:
永安燕南街道金色华府。
确诊时间:
1月26日
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回永安,当日19时到永安家中,当天未外出。
1月21日,上午到永安市总医院南院区做小手术,中午至下午到亲属家做客。
1月22日,到永安总医院南院区进行术后复查,之后去发热门诊就诊,此后均居家自行隔离。
1月25日,到永安总医院南院区发热门诊复诊并隔离治疗。
市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21人,留观21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一、王某,女
住址:
沙县夏茂镇。
确诊时间:
1月26日
1月20日,乘坐动车从武汉返回沙县(D3265次列车,20日19:56到三明北站)。到直系亲属家中住下。
1月24日,中午在明城新城酒店吃年饭,下午回夏茂家中。
1月25日,上午到三明市第一医院急诊科就诊后转三明市第一医院分院隔离治疗。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29人,留观29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二、卓某,男
住址:
沙县凤岗街道鸿图花园。
确诊时间:
1月29日
1月19日晚,卓某自驾车从武汉返沙,于1月20日8到达老家(沙县高桥柳坑)。早餐后开车回家(沙县凤岗鸿运园),之后到沙县步行街购物后回家。
1月25日晚,到沙县总院急诊科就诊后转感染科隔离治疗。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13人,留观13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三、林某,女
住址:
沙县凤岗街道龙湖天成。
确诊时间:
1月26日
1月14日早8点15分从武汉(车次D3276汉口三号车箱)乘坐动车返沙,当日14点到达三明北站直接回家。
1月21日,自驾车到夏茂镇西街新区参加亲属生日宴后回凤岗街道龙湖天成。
1月24日,自驾车到夏茂西街新区吃午饭完后回回凤岗街道龙湖天成,24日下午就诊于沙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后回家。
1月26日,下午到沙县总医院就诊后隔离治疗,1月28日转三明第一医院。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20人,留观20人,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四、吴某,男
住址:
沙县高砂镇高砂村。
确诊时间:
2月6日
1月22日21时,吴某从四川达州市乘坐火车(K1270车次,04车厢)至三明北站,途经湖北武昌车站,同车厢有人上下车。
1月23日,17时20分到达三明北站,出站后步行至沙县洋坊十字路口,乘坐闽GY5716公交车(沙县-青纸)于18时到达高砂镇人民政府门口下车,回高砂村家中。
1月24日,上午9点多与妻子骑摩托车到高砂端溪村上山挖笋,中午到患者亲属家吃饭(砂镇端溪村),下午回高砂家中后无外出。
1月27日,10时40分去好当家超市旁(高砂村后街123-16号)喝茶,喝茶后于11时10分到朋友家中(东晟小区)做客后回家。下午和晚上居家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2月5日19时,坐120车到沙县总医院感染科就诊后隔离治疗。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9人,留观7人,解除隔离观察2人。
五、吴某妻,女
住址:
沙县高砂镇高砂村。
确诊时间:
2月8日
1月22日21时,患者从达州市乘坐火车(K1270车次,04车厢)至三明北站,途经湖北武昌车站,同车厢有人上下车。
1月23日,17时20分到达三明北站,出站后步行至沙县洋坊十字路口,乘坐闽GY5716公交车(沙县-青纸)于18时到达高砂镇人民政府门口下车,回高砂村家中。
1月24日,上午9点多,乘坐骑摩托车到高砂端溪村上山挖笋,下午乘坐摩托车回髙砂家中。
2月2日早上9时,到沙县高砂卫生院中医骨伤科和内科开药。
2月2日14-15时,去好当家超市购物约10分钟,后前往市场买菜,当晚无外出。
2月4日,9时到椒畔路口拿菜,14时去好当家超市购物。
2月5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8时30分,到沙县高砂卫生院住院部二楼购买体温计后回家,19时坐120车到沙县总医院感染科。
2月6日10时,坐县总医院救护车到广容酒店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月7日19时,坐县总院120车到沙县总医院隔离治疗。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4人,留观4人。
蒋某,男
住址:
尤溪县管前镇建设村。
确诊时间:
1月29日
1月20日,上午8点左右到达八字桥莲花街家中,当晚自驾车回到管前镇建设村家中。
1月21日,自驾车去管前镇洪村亲属家吃午饭,后返回管前镇建设村。
1月24日,自驾车到八字桥莲花街家中,后到附近移动店铺购买数据线,当晚返回管前镇建设村。
1月25日晚,蒋某感觉身体不适,有畏寒、轻微头痛现象,未就诊。
1月26日,早上到管前镇卫生院就诊,后返回家中自行隔离观察。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13人,留观 9人,解除隔离观察4人。
伍某,男
住址:
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
确诊时间:
2月1日
伍某为中巴车司机,1月8日--19日往返跑将乐至南平路线,每天往返4趟,患者一个驾驶员,走全程高速,于2020年1月19日停止运输。
1月20日--21日13时40分,在家休息,期间有驾驶私家车到亲属家喝茶、吃晚饭。
1月21日13时40分至28日上午7时,到将乐县金牛水泥厂开厂车。经当地公安组织排查均为本地人员,无发现外省外出史。
1月24日发病至住院期间与家人及亲戚朋友有聚餐,共计29人。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135人,留观4人,解除医学观察131人。
曹某(已治愈出院),女
住址: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治平村农景小区。
确诊时间:
1月25日
1月24日,宁化县总医院120救护车送至总医院感染科就诊。
县内密接情况:
密切接触者摸排30人,留观30人,全部解除医学观察。
患者吴某某,男,汉族,39岁,家庭地址:城西街道康馨楼,现已在宁德市医院采取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据初步调查,该患者为西安市返乡人员。
返回古田后于1月24日-26日期间,多次前往商业大世界买菜和松台口陈天宜农药店打牌。其返回三次乘坐的三轮摩托车司机还未找到,时间分别为1月26日下午3:30左右;1月27日中午12:15左右;1月31日上午10:07左右,其他时段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已找到。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的三轮摩托车司机自觉隔离,立即向所在的乡镇(街道)报告。如果广大市民在买菜等环节,有与患者近距离接触,请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若发现不适,要及时就医,切勿自行用药,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如知悉上述三轮摩托车司机的信息,请告诉我们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联系电话:
城西街道:3882950
城东街道:3882993
大甲镇:3970002
杉洋镇 :3920186
鹤塘镇 :3938001
卓洋乡 :3950153
吉巷乡 :3630366
大桥镇 :3653373
泮洋乡 :3688137
平湖镇 :3574121
凤埔乡 :3512083
凤都镇 :3736368
水口镇 :3784137
黄田镇 :3762516
古田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以下是患者吴某某乘坐过的交通工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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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9日24时—2月11日24时,莆田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城厢区1例)。
截至2月11日24时,莆田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2例(城厢区30例、荔城区6例、秀屿区6例、仙游县4例、涵江区3例、北岸3例;其中危重症2例、重症2例)。
新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
城厢区常太镇金川村。
疫情防控,减少外出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保护。居家请勿久坐久躺,应多开窗透气,坚持室内运动。如遇上火、口唇溃疡、起泡等症状,应适当增加新鲜果蔬摄入,减少辛辣油腻食物。如感到气虚、乏力、精神不振,可适量服用滋补类食物。同时,可进行适当的自我心理调适,保护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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