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仓山区商业综合体(不含超市)
停业时间的通知
通过对目前疫情传播形势的研判,为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关闭我区各商业综合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各商业综合体继续执行停业,恢复营业时间应不早于2020年2月14日24时。
二、综合体停业期间,为了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要,本着就近购物原则,减少居民外出,保留超市、便利店和农贸市场这些关系民生必需品的企业正常营业,以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但是,营业期间要加强内部消毒、通风等防范措施,全体员工佩戴口罩,所有进入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三、对拒不执行暂停营业通知,或者不按规范要求营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市、区政府防控指挥部出台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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