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二手房指导价将上调!网传中介费也要涨?官方回应..._福州蓝房网
资讯>今日要闻
分享 导航
    • 数据魔方
    • 二手房
    • 航拍
    关闭

    福州二手房指导价将上调!网传中介费也要涨?官方回应...

    2020-01-07 14:26 整理自蓝房网、福州地产资讯 评论

    日前,在朋友圈中不少二手房中介相互转发一条内容,称“中介费要涨了、物价部门定的”,其中买方由1%变为3%,卖方2%不变,总中介费将从3%提高到5%....

     

    该“消息”也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这份由某中介门店贴出的关于佣金(中介费)的最新收费标准来看中介公司将向买方(购房者)收取成交价3%,卖方(房东)收取成交价2%,即佣金将实行收取买卖双方5%的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福州二手房中介普遍佣金标准为3%,举个例子,以一套250万的房子,中介费收满大约7.5万,若按上述“新”收费标准,中介费将调整至12.5万,较此前增加约5万

     

     

    那么,所谓的“新”收费标准是否属实,真如中介所说由物价部门定的吗?

     

    日前,有网友对此表示担忧,并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

     

     

    对此,福州市发改委1月6日最新回复表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房产租赁销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未列入定价目录,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另外,关于物价部门定的中介收费问题,福州市物价局早前就表示,房产中介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公示收费标准,诉求者若遇到房产中介不按标价牌标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由此可见,对于中介说传“新”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定的这一说法则属于误导消费者。截至目前,目前福州物价局官网也尚未有相关新规出台。

     

     

     

    中介费是没有标准,可自主确定

     

    据了解,根据1999年10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1999]2255号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中介机构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目前,福州市物价局尚未对中介费进行定价,国内市场上中介费普遍不超过3%。福州市场上3%的佣金已经维持多年不变,而按照最初合同的规定,其中买卖双方,一方承担2%,一方承担1%。

     

    不过一直以来,佣金背后也有另一套规则。即在实际交易中,能承担这佣金的卖家(房东)很少,大部分都是购房人独自承担3%的佣金和税费

     

    所以,市场上有人收取3%,也有5%的中介费,具体根据情况而定,只要是明码标价,不属于违法

     

    不过,由于中介费标准没有固定,因而购房者通常会与中介对3%的费用基准上进行讨价还价,甚至有客户“跳单”到其他中介交易,实现更低的中介费。有中介抱着“肉少也是肉”的心理也并不排拒。

     

     

    5%的中介费是否属实 会影响房价吗

     

    据小道消息称,福州目前某知名中介正内部试行收取5%中介费这一标准,不过具体执行方式尚不明确。

     

    那么是否有房东接受较此前多收的2%的中介费,据业内人士分析,居间方除了保障应有的过户代办、按揭/公积金贷款代办、户口迁入迁出代办等服务外,或许还存在答应实现房东心理成交价位等协议。

     

    不过对于部分中介提出“涨中介费”是否将影响房价或楼市交易,编者认为其实影响不会太大。

     

    首先,由于中介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在当前市场机制下,购房者若不能接受,依旧还有实行3%或更低的居间方存在。另一方面,在当前市场并未出现明显转暖和崩盘的背景条件下,二手房需求量及房价总体相对保持稳定,部分中介费的上涨也会变相调整到房源总价上,对于市场整体的波动影响有限。

     

    总而言之,中介是搭建信息的桥梁,为市民提供最有价值的信息服务,收费正常;能接受就与他们合作,不能接受完全也可以避开

     

     

    2月1日起福州二手房指导价将提升
    购房税费将如何变?

     

    2019年12月3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城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的通告,内容如下:

     

     

    首先来回顾2018年1月1日,福州发布的一条新政,当时福州存量房税费一改以往的“高评低贷”,该条消息对一次性购房的客户无较大影响,因一次性客户都按照交易指导价申报税费,而对贷款买房,尤其是未满两年的房子影响巨大,税费翻了多倍,引发不小的市场反响。

     

    两年时间过去,福州市政府再次出新规:对存量房基准价格进行采集评估,并调整五城区的存量房计税评估基准价格,按照该价格重新申报税费。

     

    其实,福州存量房指导价从2015年开始正式自主定价(以往是表格定价,如今是系统定价),虽然每套房子的指导价都有一定差别,但是整体差距并不大。自主定价也是在2007年指导价的基础上,象征性加了10%左右。

     

    从下图的指导价来看,即便加了10%后,仍然远远低于目前市面上的成交价甚至评估价,本次出台新规,也主要是针对一次性购房的客户,在之前的基础上再度增加税费,至于加价幅度多少,也未有明确的数据。但可以确定的是,一旦该政策实行,税费将在以往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不再是10%左右的加价幅度。

     

     

    据福州二手房某资深人士表示:“严格来说,福州近十年的指导价并未有较大提升,政府早有提升指导价的打算。最近一次声称提高指导价在2019年9月份,但一直到近期才正式发布。该政策其实影响不大,除非大幅提升指导价,并且有一个月的缓冲期,一次性的单子除非合同约定推迟手续的,正常都会很快过户,对中介也没多大冲击。”

     

    其实,本次提升指导价,影响最大的当属未满两年的次新房,以往未满两年的房子为了避税,多半是一次性购买避税,再进行抵押贷。本次提税实际属于抑制炒房举措,进一步稳定房价。(来源克而瑞)

     

     

     

    2019年福州二手房价跌量涨

     

    日前,一份《2019年5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排名》在网上公布,该数据来源中国房价行情平台。数据显示,福州(含县域)2019年二手房均价为26021元/㎡,同比去年下跌3.27%,跌幅居全国50城第六。

     

     

    与二手房整体价格下跌不同,2019年福州城区二手房成交量37165套,比2018年二手房成交量27670套,新增9495套,同比上涨34%,成交量呈现一定程度复苏。其中,去年春节后的小阳春为二手房市场提振不少。

     

    上月(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并对2020年的楼市做出新的部署和定位,强调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并要求长期坚持“房子不是用来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业内预计,短期内福州市场总体仍将保持平稳发展。

    另外,购房者对于不实的市场消息也要保持清醒和冷静,一切新政新规需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免责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蓝房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团购报名

    姓  名:
    手机号码:
    意向楼盘:
    我要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开盘

    回到顶部
    选择分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