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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112万元 资助平潭普高困难学生

2016-12-06 14:27 平潭时报 评论

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提前下达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据了解,各地按照有关文件确定的省、市、县(区)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并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和各学校,按时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提前下达2017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安排表中,下达我区2017年资金为10.43万元。而在提前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安排表中,下达我区2017年资金为112万元。

另外,待2017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市、县(区)2017年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经费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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