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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福州再出新规整治楼市 开发商5类行为将被严惩!

    2018-05-28 11:45 福州日报 评论

    5月28日上午

    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福州将严厉整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开发商价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强行搭配车位销售

    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

    超额收取装修费用

    未取得预售证收取定金

    等行为

    对于这些行为

    将从重从严处罚

    暂停违规企业已批未售商品房继续销售

    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

    纳入“黑名单”管理

    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

    此外

    还将研究制定刚需商品房公证摇号

    公开销售工作机制

    完善商品房公平销售体系

    【文末附原文】

     

     

    据悉,本次福州楼市新政发布也是近一年内市场第六次整治调控。相较于4月28日的调控内容,本次新政针对的开发商违法行为更具体,范围更广,惩处方式更明确——

     

    “对于开发商价外加价销售商品房、强行搭配车位销售、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超额收取装修费用、未取得预售证收取定金等五类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于开发商收取装修费用方面并非“一棒打死”,而是对超额收取行为进行处罚

     

    另外,继去年12月份福州提出“对一房多求的楼盘,要指导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后。本次新规再提及“研究制定刚需商品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机制,完善商品房公平销售体系”,这也被业内视作福州摇号政策有望落地的信号。

     

    一年6次重拳打击违规销售
    福州市场调控力度升级
     

     

    事实上,从2017年8月以来,福州针对开发商价外加价、捆绑精装修车位销售、拒绝公积金贷款等的违规楼市行为的市场整治动作频频,调控力度也不断升级。

     

    重拳整治楼市的背后,一方面是彰显政府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频出的严峻。

     

    去年8月 福州细则出炉 严禁捆绑搭售
     
     

    2017年8月,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严禁价外加价等行为。

     

    去年8.30 长乐严禁捆绑搭售车位等行为
     
     

    2017年8月30日,长乐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提出:1、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2、严禁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3、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一经查实责令其限期整改。

     

    去年10.31 闽对捆绑销售等9种行为检查
     
     

    2017年10月31日,福建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全省开展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时间自10月30日至11月30日。检查内容包括以捆绑或附加条件等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捂盘惜售等9种行为。

     

    去年12.11 房企拒公积金贷款将停网签
     
     

    2017年12月1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新规,要求开发商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的,将暂缓开通该楼盘网签。同时,对一房多求的楼盘,要指导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今年4.28 车位精装修费用纳入调控范围
     
     

    2018年4月28日,福建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其中要求,车位车库价格、精装修费用纳入价格调控范围,以防变相涨价,另外,售价超过备案价,不予网签。

     

    记者市场调查
    榕多楼盘违规销售屡禁难止
     

     

    今年5月份,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调查福州在内的全国多个热点城市中发现,开发商“浑水摸鱼”滋生房地产销售乱象让刚需购房者很受伤。

     

     

    在福州今年三、四月份开盘的多个楼盘中就发现最低首付五成,需要在银行卡上存两百万,验资证明具有购房实力后才能看样板房。

     

    某精装修楼盘则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毛坯房一份是装修款。毛坯房要交首付50%,精装修大约4000元每平方米,签合同一次性付清,并且项目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还有楼盘甚至还要绑定30多万的车位......

     

    ▲福州市12345官网截图

     

     

    业内人士分析
    加强监管执法  防止浑水摸鱼
     

     

    专家认为,为了控制商品房均价超过限额,一些热点城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房网签备案采取严格控制的方式,但是,这种做法会使得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无法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应,导致一方面是个人按揭贷款迟迟无法到账,另一方面是房地产现金流高度紧张,资金成本急剧上升,多方因素共同推动下,房地产企业各种“洗盘”手法屡禁不绝。

     

     

    业内认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建议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比如新盘预约人数多于房源时,必须强制开发商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建议对摇号者身份进行分类,按照首套刚需购房、改善型需求购房、投资性购房的先后顺序参与摇号

     

    近日,一些热点城市加码调控,3月份以来已有武汉、杭州、西安等城市宣布“摇号购房”,武汉、长沙等地还明确刚需优先摇号选房。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经有上海、南京、长沙、成都、武汉、杭州、西安等热点城市陆续公布“摇号购房”通知。

     

    业内表示,摇号售房公开透明,可以打击炒房卖号、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此举相当于政府依法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违规销售行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监管执法,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滋生房地产销售乱象

     

    网友热议
     
     

    @我是你baba吖:出的好 感觉降

    @Andy:嗯,希望能做好

    @天边微蓝1:希望举报了有用,现在各个开发商新盘捂着,先买车位或者全款内部预约,约满了才来开盘。根本轮不到我们这些首付刚好20-30%的人,大家积极举报

    @平平淡淡的真6:对于预购房者是好事。

    @coolxlq:希望这次真的能落到实处!

    @雨122459551:该管管市中心二手房,价格太高了,特别是学区房

     

     


     

    附本次新政原文内容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重点

     

    严厉整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下列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的行为。

     

    (二)房地产企业超出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超额收取装修费用的行为。

     

    (三)房地产企业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

     

    (四)房地产企业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行为。

     

    (五)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对经调查取证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原则,综合采取以下处罚和限制措施:

     

    (一)对房地产企业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收取其它费用、超出政府规定装修标准收取装修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违法行为后,由物价部门依照《价格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从严处罚。

     

    (二)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涉嫌偷税漏税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税务检查;发现偷税漏税的,依照《税收征管法》追缴税款,并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暂停办理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暂停该企业已批未售商品房继续销售。

     

    (四)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

     

    (五)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房地产企业按规定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实施

    健全完善五项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联合执法机制。由市房管局牵头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根据部门职责联合执法,分工查处。

     

    (二)明查暗访机制。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随访调查、制作调查笔录等方式,对在售楼盘开展“拉网式”检查。同时,邀请媒体记者参加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明查暗访,收集企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进行查处。

     

    (三)举报受理机制。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安排受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及时收集掌握问题线索,依据部门职责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

    市房管局举报投诉电话:87512992

    市物价局举报投诉电话:12358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举报投诉电话:87529564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四)会商认定机制。由市房管局牵头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时召开房地产市场联合整治会商会,研究认定问题线索和违法违规行为,会商确定行政处罚和限制措施,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及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偷税漏税及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税务、公安等部门,依照税务征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调查取证,依法追缴税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止)。由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联合查处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止)。由市直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为期3个月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从重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三)长效监管阶段(9月1日以后)。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制定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健全长效监管措施,强化长效监管手段,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定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营造严厉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由执法部门依法全面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按月定期现场检查跟踪,直至全面整改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刚需商品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机制,完善商品房公平销售体系

     

    (四)加强服务指导。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指导,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规范销售,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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