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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下月再拍卖一幅瞰江地块 起拍楼面价2528元/平

    2017-11-27 16:04 蓝房网 评论

    距离上一场土拍不到一个月,闽侯县今年第三次土地出让又将打响!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宗地2017-04号甘蔗长江村一幅商服地块,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算上即将于12月14日拍卖的两幅高新区商住地块,闽侯县在年终之际也迎来了久违的供地潮。

    ▲ 地块出让示意图

    宗地2017-04号地块位于闽侯县城新区墩园洲江滨西大道旁甘蔗街道长江村(弘博工艺品东侧),地块面积28961.1㎡(合43.44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办公及配套商业设施)-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地块容积率要求1.0以上,2.5以下(含),建筑限高要求沿江滨西大道一侧第一排建筑限高60米,其余建筑限高100米,地块出让起始价18300万,起始楼面价约2528元/㎡。

    该地块南靠江滨西大道,交通发达,同时尽揽一线瞰江资源和江滨生态公园景观,地理区位上紧邻闽侯县旧城区,周边政府办公机关、教育配套云集,又有万家广场、时代广场、海峡传媒总部经济园区等商业规划,以及正荣悦澜湾、海峡传媒港等品质社区。但另一方面,该商服地块限制条件同样较多,且不得建设SOHO产品。

    ▲ 地块出让指标

    本宗地受让人开发建设的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层高要求不超过4.2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60%(计43440㎡),且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

    要求本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计21700㎡)的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只能销售给企业法人且单宗销售产权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该地块不得建设产权式酒店(住宿餐饮商业用房);如受让人在五层以上规划建设作为批发零售商业用房,则要求分割销售单宗产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另外,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土地成交价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两天连拍3幅地块

    闽侯岁末迎土拍“供应潮”

    ▲ 闽侯近期地块出让示意图

    截至目前,闽侯县(含高新区)今年共计划公开出让6幅地块(5幅商住地块,1幅商服地块),总出让面积约293.24亩。其中,已拍卖出让3幅商住地,出让位置位于南通青口等地,分别被福晟、中海瓜分。

    随着2017年即将结束,闽侯下个月两天内接连推出3幅地块,其中就包含传统大热的高新区版块,高新区上一次宅地出让由融侨以14.71亿元的高价竞得,而即将于12月14日出让的两幅高新区商住地紧邻融侨地块,届时出让同样引发业内关注。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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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详细出让公告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侯国土资告字[2017]04号)

     经闽侯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7-04号 宗地总面积:  2896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甘蔗街道长江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83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2、要求本宗地受让人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该地块建设的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层高要求不超过4.2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60%(计43440㎡),且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不少于50%(计21700㎡)的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只能销售给企业法人,且单宗销售产权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该地块不得建设产权式酒店(住宿餐饮商业用房);如受让人在五层以上规划建设作为批发零售商业用房,则要求分割销售单宗产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3、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出让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4、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5、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0591—22075081;(2)0591-22064299。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01日 至 2017年12月14日 到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01日 至 2017年12月14日 到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2月14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在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开户单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银行帐号:13160101040011068,429958390137,35001616607059666888,100048713610010001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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